各相关单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医药集中采购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11号)等文件精神,在国家医保局指导下,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办公室研究起草了《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6年4月15日前将意见或建议(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nybgc@jn.shandong.cn。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2日-15日
联系电话:0531-51778919、0531-68966821、0531-51799883(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附表2:各省(市、自治区)符合新版GAP要求通过延伸检查基地结果.pdf
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办公室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代章)
202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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