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相关企业:
为做好中药饮片中选结果落地实施,结合工作实际,就我省执行中药饮片集中采购中选结果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加强中药饮片采购和销售价格管理。参与本次集中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按照中选价格采购中药饮片,供应符合要求小包装中药饮片的生产企业可在中选价格基础上按照每公斤不超过5元加价,以加价后的价格作为中选价格供应。
二、做好中药饮片集采落地执行的衔接。结合当前采购各方实际情况,医疗机构可在中药饮片集采结果落地执行初期根据具体品种准备情况自定执行日期,但要求不晚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合同签订工作,采购周期不变。衔接期间请相关医疗机构做好合同签订、相关中选产品备货、清库等衔接工作,保障临床用药平稳过渡,确保在采购周期内完成约定采购量。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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