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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中药材、中药饮片品牌研究与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中药协会 浏览:91次 时间:2026-07-15 17:37:04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品牌强国战略,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意见》《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十四五”国家中医药发展规划》等系列政策部署,持续推动中药产业标准化、高质量发展,中国中药协会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中药材、中药饮片品牌研究与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品牌培育、研究、评价、宣传等工作,进一步强化企业品牌意识,助力企业完善内部品牌建设机制;充分发挥品牌引领效应,带动中药产业提质增效、优化产业结构、增强核心竞争力,培育打造行业影响力突出和公信力强的中药品牌,推动中药品牌建设工作规范化、体系化、可持续发展。

二、研究与评价流程

1.品牌资料收集:协会通过开展主动调研、信息征集(企业填报)、文献检索等方式收集企业品牌基础资料;中国中药协会中药材种植养殖专业委员会、中国中药协会中药饮片专业委员会负责企业品牌资料收集工作。

2.形式审查:工作组汇总数据形成评价范围,开展形式合规审查。

3.专家组研究与评价:专家组严格依据中国中药协会团体标准《中药品牌评价 第1部分 通则》《中药品牌评价 第2部分 中药材》《中药品牌评价 第3部分 中药饮片》,遵照“客观、真实、规范、科学”的原则对企业品牌资料进行研究与评价。

4.成果发布:专家组评价形成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品牌结果,经综合组审议、例会审批,正式对外发布。2026年中药品牌研究成果拟于2026中国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暨第七届中国中药品牌建设大会期间发布。

三、资料报送要求

1.2025年已发布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品牌,本年度无需报送品牌资料。专家组将对其开展信息检索与审核:(1)企业未出现负面信息,第三方评价中关键质量项目全部合格,无尚未撤销的处罚记录,品牌资格继续有效。(2)企业出现负面信息,或出现第三方评价中关键质量项目不达标且相关处罚尚未撤销等情况,协会将取消其相关品牌资格,同时三年内不得重新参与评价。

2.请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对照附件要求自愿填写,同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按顺序依次附后。仅报送电子版材料(Word、PDF两个版本),其中PDF文件为Word文件盖章扫描件,两版内容需保持一致。

3.完整资料请于2026年8月5日前发送至协会指定邮箱:ppjs@catcm.org.cn 。邮件命名格式:类别(中药材/中药饮片)+企业名称。

四、联系人

1.中药材品牌

曹海禄  13126695120   安柏秀  18513558307

康传志  18810628089   刘秀芬  13811607130

2.中药饮片品牌

李   楠  13001130350   安圣楠  13241841967

李   林  13913842209   刘秀芬  13811607130

祝   婧  13755654318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6中药材品牌信息征集表.docx

2 2026年中药饮片品牌企业信息征集表.docx

3  2026年中药饮片品牌产品信息征集.docx


中国中药协会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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