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大宗地产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甘药监发〔2021〕149号)和《甘肃省规范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质量管理指导原则》要求,依据甘肃省地产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企业审核标准,经现场验收,确定“甘肃陇原岐黄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地产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企业,特此公告。
庆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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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大宗地产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甘药监发〔2021〕149号)和《甘肃省规范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质量管理指导原则》要求,依据甘肃省地产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企业审核标准,经现场验收,确定“甘肃陇原岐黄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地产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企业,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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