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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2026年6号)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49次 时间:2026-10-28 15:16:48

近期,我局对浙江经纬药业有限公司开展了省级监督检查(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综合评定结论为不符合要求。为防控药品质量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自2026年10月13日起,决定对浙江经纬药业有限公司采取暂停生产、销售颗粒剂、硬胶囊剂、乳膏剂(含激素类)、软膏剂的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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