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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保护品种公告(第38号)(2026年第89号)

来源: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124次 时间:2026-10-15 16:33:54

根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广州奇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金蓉颗粒、黑龙江汉鸿药业有限公司的复方刺五加颗粒、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小儿柴桂退热口服液、浙江康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丹龙口服液、丽彩甘肃西峰制药有限公司的复方伤痛胶囊为首家中药二级保护品种,保护品种编号分别为:ZYB2072026021、ZYB2072026019、ZYB2072026020、ZYB2072026023、ZYB2072026022。保护期限自公告日起七年。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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