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日前印发的《海南省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进行深入解读。《指导原则》填补了我省药材趁鲜切制规范化管理的制度空白,旨在通过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全面加强中药材源头质量管控,推动海南自贸港中药产业提质升级。
三大考量
出台《指导原则》主要基于三方面考量:一是落实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要求;二是此前产地趁鲜切制缺乏统一规范,存在流程不标准、管控薄弱、溯源不全等问题,亟需补齐监管短板;三是海南热带中药材资源丰富,益智、胆木、裸花紫珠等道地药材有趁鲜切制传统,统一规范有利于引导行业有序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
四大特点
《指导原则》具有四大特点:一是实施品种目录动态管理。建立我省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品种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优先将本地种植规模大、具备传统鲜切加工习惯、切制不影响药材内在质量的品种纳入管理范围。二是细化全流程管控要求。针对我省加工主体基础薄弱的实际,文件对加工场地、设施设备、人员能力、操作记录、干燥分选、成品检验等作出规范要求。三是印发实操性技术指引。发布鲜切药材内控质量标准编制要求和标准化质量协议示范文本,为种植、加工、饮片生产各类主体提供清晰可落地的执行依据。四是强化饮片企业主体责任。要求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对采购的每批鲜切药材留样检验,常态化开展供应商现场审核,签订权责清晰的质量协议,每年开展供方质量评估,推动质量管理体系延伸覆盖种植、采收、加工等环节。
省药监局将分层分类开展政策宣贯,持续完善动态品种目录管理,强化全链条质量追溯,引导各类主体对标落实、合规生产经营,以标准化赋能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海南中药产业做优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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