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采购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有关问题的复函》《河南省药监局关于发布<河南省规范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指导意见(试行)>的通告》《河南省药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延伸检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我局组织对郑州瑞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产地趁鲜切制加工申请开展了现场检查,现将检查结果予以通告。
通告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实行动态管理,若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将公开检查结果。
2026年5月29日
附件:河南省第二批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延伸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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