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了药品质量监督抽检,现将抽检不符合规定药品予以通告(详见附件)。
对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批次,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特此通告。
附件:附件:安徽省药品质量监督抽检不符合规定药品信息(2026年第3期).doc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7日
上一篇: 玉林市关于开展第二批...
下一篇: 江西省药品质量公告(...
发表评论
用户名:匿名 匿名回复
0/500字